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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江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表日期:2018-02-12 17:34:00 【字体: 】浏览次数: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3日至8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17年10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专项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市委部署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2017年10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专项巡察意见,市科技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高度警醒,在专项巡察意见反馈会上,局党组书记代表局党组表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服从,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努力推动科技工作改革和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

市科技局党组始终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2017年11月以来,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政策规定,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查找问题,针对巡察组反馈的28个问题,研究制定了71条措施,明确责任清单、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完成时限,强调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目前,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有21个,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有7个,其中属于中期整改的问题有7个,将在2018年6月底前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市科技局党组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落实、协调和监督等工作。采取责任清单形式,要求党组成员着眼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巡察成果运用到位。

(三)建立整改工作机制

局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科技局等10个部门开展的“振兴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评议、市政协常委会对市科技局开展的“营造创新生态,打造创新高峰”专题议政提出的意见,充分听取了辖市区科技部门、驻镇高校院所、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负责人意见,2017年11月23日,局党组制定了《28365365.com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镇科党〔2017〕18号)。2017年12月13日、21日,局党组召开了2次党组会,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7项制度,出台了市科技计划项目补充规定等3项制度,进一步重申了2015年市科技系统“八条禁令”。

二、突出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落到实处,局党组书记带头整改、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带头细化整改措施,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要求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自身整改。各直属单位、责任处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政治上更加坚定、态度上更加坚决、行动上更加有力、措施上更加扎实,严格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责任清单》,切实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科技职能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 对局党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针对科技引导和支撑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不足等问题。

一是2017年11月24日,时任市委常委、副市长詹立风在为全市科技工作者宣讲十九大精神时,要求全市科技工作者要认清全市科技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出现的新问题,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在产业强市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我局于2017年12月26日召开了全市科技(知识产权)系统务虚会,就詹市长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并就2018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进行了研讨,将于2018年3月前分别下发2018年度全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要点。二是发挥高端智库作用,加强对我市产业创新链的研究,找准产业创新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强化顶层设计。2017年12月9日,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我国著名的材料冶金专家干勇来我市举办《新材料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旨演讲。三是紧紧围绕我市2个主导产业和3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选链、强链、补链和延链”,加强科技招商。2017年12月29日,举办了镇江市--驻镇高校科技合作对接会;2017年12月28日,由镇江高科创投有限公司担任秘书长的镇江市科技金融联盟成立,当天召开了镇江市科技金融对接会,推动与驻镇高校、宁镇扬高校开展协同创新,推动每个产业至少建设1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2)针对局党组在重大事项上风险管控不严的问题。

 一是11月22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通知》(镇科党〔2017〕19号),要求各处室、中心、一院一所一司重点围绕管人、管事、管物等权力事项,对廉政风险点逐一进行排查,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并要求各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背书,逐步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与镇江国控集团会商,推动镇江高科创投有限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运作,完善内设机构,建立风险管控机制。三是镇江高科创投有限公司已提出了第二届投资决策领导小组方案,报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进一步完善投资决策相关制度,增加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风险管控意识。

(3)针对项目组织评审过程中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一是严格实行项目组评分离和交叉验收,进一步规范项目网评、会评、视频答辩会、现场考察等评审活动,降低廉政风险。二是在充分尊重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引领产业发展的项目、金山英才申报的项目等,加强前期论证和调研,经党组集体研究决策,实行择优推荐。三是不断充实专家库,及时将宁镇扬高校2017年度新引进的人才充实进专家库,逐步采取随机抽取专家的方式邀请专家。

2. 对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2017年11月9日,邀请江苏科技大学郭昭昭副教授给全体党员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十九大会议精神解读》。二是充分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作用,已组织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市科技工作。2017年12月28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谋划2018年科技创新工作进行了专题学习。三是加强与基层的联系,局党组制定了《关于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业务处室挂钩联系镇江市重点产业的通知》(镇政科〔2017〕169号),要求各业务处室对照《镇江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业务处室挂钩联系镇江市重点产业一览表》,每月深入联系点,开展精准服务,积累基层工作经验,提升基层服务水平。

3. 对党政议事权责不明,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镇江市科学技术局会议规定》(镇政科〔2017〕164号),进一步明确局党组会、局办公会和局长专题会议事规则,界定好研究事项的范围和内容,提高决策科学性。二是修订完善《28365365.com党组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规定》(镇政科〔2017〕166号),强调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党组集体决策。三是保持与市纪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实时沟通联系,自觉、主动、严格地将全局工作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4. 对工作作风不够深入,存在形式主义现象问题的整改。

(1)针对科技经费安排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党组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重要批示精神,认清“新表现”和“老问题”的辩证关系,坚持纠正“四风”不止步,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二是严格按照《镇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镇科规〔2016〕1号)、《镇江市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镇财规〔2013〕7号)等规定要求,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原则上3月份发布。目前已经启动2018年度镇江市科技计划指南专家咨询工作。三是坚持即知即改,从2017年10月中旬起,对科技计划申报书所需附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减少近1/5附件,简化申报程序,提高企业和人才申报的积极性。

2)针对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镇江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按照“12345政务服务热线”要求,积极开展各类涉企服务,限时办结各类诉求。目前已受理各类企业诉求106条,办结率100%、满意率100%二是“产业强市”明确的2个主导产业和3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分别明确一个处室负责研究产业规划、高校院所的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及优秀人才分布情况,并积极开展科技招商。三是印发《关于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业务处室挂钩联系镇江市重点产业的通知》(镇政科〔2017〕169号),各处室按要求每月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加大项目跟踪服务力度,开展针对性的服务和指导,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同时保持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等重大科技项目单位的联系,局领导每月现场服务不少于一次。

3)针对科技招商有讲排场现象的问题。

一是修订28365365.com财务管理规定,明确科技招商工作严格执行《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活动加强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镇政办发〔2014〕192号)规定,严格报批手续,克服讲排场现象。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2017年12月2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科技系统工作人员“创新服务能力”提升班,邀请《招商局长》作者、江苏理工学院商学院教授、博士董宪,围绕“提高招商能力,突出精准招商”进行专题讲座。三是认真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市科技局要“招引大科学装置和争取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指示精神,加大攻坚力度。目前正紧盯中物院的“聚龙二号”大科学装置开展招引,市委惠书记对此也高度重视,与该项目首席科学家彭先觉院士进行了深入交流。

5. 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集中有余,民主不够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进一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的事前酝酿沟通,会上充分协商,落实好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局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

(2)针对局党组分工不够合理的问题。

根据深化科技改革的需要,印发《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镇科党〔2017〕20号),及时调整部分局领导分工,强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 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

1)针对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不完善,与科技业务特点结合不紧密等问题。

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清单化、项目化部署2018年党建工作,制定下发市科技局2018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二是以“党员科技创新服务示范岗”书记项目建设为抓手,制定市科技局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实施办法,签订2018年度市科技局党建工作责任状,年初任务层层分解,年终根据落实情况加强考评,促进党建工作与科技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三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印发《关于下发市科技局党务工作者工作职责的通知》(镇科总〔2017〕8号),以“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为抓手,紧密结合科技业务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我局党建工作分工职责。四是强化党组书记抓党建全面工作,分管领导抓党建日常工作职责体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2017年12月21日,局党组书记召开第19次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党总支书记多次召开总支大会研究整改措施、部署下一步工作,并对党员活动开展形式单一、开展不及时等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整理出7条针对性措施,将在2018年度市科技局党建工作责任状中予以明确。

(2)针对重业务、轻党建,存在党建工作搭便车现象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要求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提高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认识,全面加强市科技局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二是局党组书记主讲《十九大报告主要精神》。在2017年12月15日召开的全局党员干部大会上,局党组书记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科技创新工作。三是12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度市科技局党建工作会议上,党总支书记对过去一年的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下一步党建工作开展进行专题部署。四是认真学习镇江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按照“深度对标苏南,深化改革创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以党建促进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引领经济发展,厚植党建根基。

(3)针对党务干部工作能力不强、对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务干部学习培训,2017年10月17日,安排全局党务工作人员参加了市级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班。按照计划,2018年1月将邀请市级机关工委、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对我局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题培训,后续还将采取送出去学、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党务干部工作能力不强的问题。二是选优配强党务干部队伍,将热爱党务工作的干部选派到党务工作岗位,2017年10月19日经市级机关工委批准,许定星同志任局机关党总支委员;10月20日,经局党总支研究,张翔、李海滢、郭秋丽、孙焱同志分别任局机关党总支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党小组组长。三是印发了《关于调整市科技局党总支内设机构的通知》(镇科总〔2017〕7号),对局机关支部结构及人员进行调整,组建局机关第一党支部、机关第二党支部,张舒、马弋分别任机关第一、第二支部书记;增设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党支部(市低碳产业研究院、市技术交易所、镇江高科创投有限公司联合)。一方面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另一方面也便于党组织活动的经常性开展。

2. 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将相关文件编印成专题学习材料,发放到每位党员干部手中,督促不折不扣执行各项规定。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关于落实巡察成果运用相关要求的通知》(镇巡办发〔2017〕34号)要求,2017年12月12日召开了市科技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委关于深化政治巡视的部署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主动认领问题、查找原因,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7年12月15日召开的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局党组书记通报了其个人重大事项,并依规向市纪委作了事前申报和事后报告。三是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局党组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局机关党支部第一党小组“两学一做”学习讨论会和“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讨论会”,并根据会议主题进行了发言。各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小组讨论会。四是坚持将谈心谈话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认识和部署,党组书记跟每位党组成员就巡察反馈问题认领、整改措施制定、如何整改到位,开展谈心谈话,增强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2018年1月20日前,将按局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中层以上干部两个层级开展春节前廉政谈话,引导和教育全局工作人员过一个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的节日。五是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将于2018年1月底召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六是自2017年11月20日起,利用局“两学一做”微信平台开展“科技微党课”专题教育活动,每天将截取部分十九大报告、党章、条例、准则等原文,推送到微信群,以“点滴学习,充分消化”的方式加深全体干部职工对党建工作的认识。七是开展“科技党员佳语”等活动,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动手写100字内微心得、微体会,利用局短信平台,择优发送给每名党员干部,营造学思践悟、共同提高的学习氛围。

3. 对执行选人用人工作制度不严的整改。

一是编印《党政领导干部任用相关政策材料汇编》(市科技局争当学习型、创新型干部学习材料之二十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规范动议、酝酿、民主推荐、考察、公示、任用等程序。二是加强对新进干部的培养,2017年12月23日~24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科技系统工作人员“创新服务能力”提升班,引导全市科技干部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新形势,鼓励新进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大胆开拓创新。三是2017年10月24日,配合市纪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对2017年度新提拔科职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活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范能力。四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工作制度,对违规行为及时开展“提醒谈话”。

4. 对维护党的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整改。

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镇江科技创新工作。坚持“三原”学习法,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制定市科技局2018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学习计划,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坚定“四个自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市科技局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不折不扣的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将意识形态的教育融入到各期的“镇江科技大讲堂”活动中,发挥好市科技局党总支QQ群、“两学一做”微信平台作用,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 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

(1)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2017年度市科技局党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总结,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结合科技工作特点和实际,科学谋划了2018年工作计划,制定责任清单,明确“一岗双责”责任,即将签订责任状,强化日常考核,使“一岗双责”落实到科技创新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过程。二是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以纪律约束党员干部,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2017年10月以来,累计对4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重视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件警示教育党员领导干部。2017年11月21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了市科技局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观看了纪录片《唤醒迷失的初心》,传阅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市纪委查处严重违纪违法市管干部忏悔录汇编》。我局已与市纪委宣传部、市纪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沟通,将于2018年春节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镇江市党纪教育馆”,盯紧传统节日,从小处着手,防微杜渐,探索建立“关键节点”式廉政教育。四是配合市纪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召开好2017年第四季度和2018年第一季度的廉情分析对接会,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2)针对行业管理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在2017年12月26日召开的全市科技(知识产权)系统务虚会上,局党组书记传达学习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市领导干部务虚会上的讲话精神,明确要求各级科技部门要研深吃透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从规范行业管理入手,找短板、补弱项。二是加强2017年度243项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廉政建设,市科技局作为项目管理方,与每个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廉政承诺书,双方按约履责、违约追责。三指导辖市区完善项目申报流程,2017年10月以来,先后组织了科技统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等专题辅导培训,督促辖市区规范项目申报程序、条件、要求。

2. 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整改。

一是在2017年11月8日召开的第17次党组会和11月21日召开的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局党组书记两次对《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进行了传达学习,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二是修订并印发《镇江市科技系统“八条禁令”》(镇政科〔2017〕162号),局党组书记在各类会议室上,多次对“八条禁令”进行了重申和强调,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及公务接待等活动中,严格执行禁令规定。三是要求各处室每月底上报“落实八项规定政策自查表”,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干部队伍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移交的线索,经核实,局党组书记对责任人“提醒谈话”,指出其错误行为,要求认真整改,严格财务制度。五是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政建设,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党总支QQ群和“两学一做”微信平台发布,2017年12月28日下午在局党组第20次党组会议上,局党组书记强调了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2018年1月2日,我局又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3. 对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够严格的整改。

(1)针对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统筹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由综合计划处牵头各业务处室,优化项目申报流程,对新申报项目严格把关,认真审查项目申报单位的承担项目能力,做到事前管理,预防在先。二是坚持即知即改,在2017年度镇江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和初审过程中,凡近三年有应结未结项目被通报、同一项目同一负责人申报多个项目、有在研项目申报新项目等情形一律不予通过,累计23个项目不予受理。三是对有同类别在研项目、有“应结未结”项目仍申报新项目的,印发了《镇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应结未结项目的办理意见》《关于镇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管理的补充规定》,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针对科技专项资金使用重立项、轻管理等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印发《镇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应结未结项目的办理意见》的通知(镇科计〔2017〕145号),对全市应结未结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加快项目实施,目前已对到期项目进行梳理,已有45个项目结题。二是完善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痕迹管理,实现项目申报、受理、立项、评审全过程跟踪查询,强化项目各节点的可追溯性。

(3)针对项目跟踪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镇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镇科计〔2017〕146号),实时了解项目承担单位的履行合同情况、经费投入情况、项目实施进度、存在问题、能否按期结题等,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有效监督管理。二是加强项目的第三方审计,对3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2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及2017年立项的3个重大项目(100万以上),待项目验收时,项目承担必须从符合资质条件的审计中介机构中选择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进一步降低廉政风险。

4. 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

一是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专家评审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对《镇江市科学技术局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修订。二是严格执行镇江市政府招标采购相关规定,按照限额实行集中购买,规范局固定资产购买程序。三是各类费用报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违规情况的发生。加强局财务管理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做到不符规定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科技创新工作有效提升

经过2个多月的全面整改,市科技局党组对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和补课,进一步深化了对巡视巡察工作认识,进一步明确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积极纠正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有些问题的整改任务艰巨,整改阶段建立、修订的制度还需要持续推进落实,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还需常抓不懈。

下一步,市科技局党组将继续把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上下联动,继续深入抓好专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随时做好“回头看”的准备,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将按照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要求,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以巡察整改推动全市科技工作再创佳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2822823;邮政信箱: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行政中心1号楼927室;电子信箱:zjskjj@163.com。

(来源:清廉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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