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查新是一项十分严谨的、以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相结合的科技情报研究工作。为保证科技查新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委托单位在委托查新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查新委托人应是查新项目的负责人或项目的主要成员,或者是熟悉项目技术内容、能解释项目技术要点的人;
二、填写查新委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查新目的
应明确需要查新课题的目的,有科技立项、成果鉴定、奖励申报、新产品开发与申报、专利查新、创新基金申请、标准查新等等。
2.查新范围:一般分为国内、国内外两种。
3.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
写明研究的主要内容、科学技术特征、技术路线、工艺、组方、发明点、应用范围、关键技术参数或指标等方面,以及查新委托人自我判断的新颖性,空间不够时可加附页。
4.查新点和查新要求
查新点,主要是指需要查证的内容要点、技术创新点,应简明扼要地列出需要进行国内/外对比分析的查新点和查新咨询要求。一个课题查新点请控制在3点以内。
5.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目录
委托人务必提供一套能详细描述待查新课题的技术资料及参考文献,如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总结)报告、实验报告、测试报告、用户报告、鉴定证书,以及与待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文献(应当尽可能注明文献的出处)等。上述资料在查新机构处理查新事务中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是查新结论的主要依据,务请委托人如实提供,查新人员将负责上述资料的保密工作,查新结束后,即如数归还。
6.参考检索词
委托人需要详细提供检索关键词(含规范词、同义词、俗称等),词的来源应是课题相关的专业惯用词;查新人员根据用户提供的主题词进行复核后确定。
三、委托人不能将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内容的课题作为一个项目申请,查新委托项目的内容一经确定后,不能随意更改;若更改项目的主要内容、技术性能指标或增加创新点,则按新项目重新计费,委托时间从修改之日起计算。
四、为确保查新工作的质量,请委托方根据查新所需工作日安排好委托时间(详见《查新收费标准》)。
五、查新报告一般提供两份正本,用户要求多份时,应事先说明,并另付工本费;报告若需传真或特快专递,费用另计。
六、委托方办理委托业务时,需提供委托协议WORD版及加盖公章后的纸质件,费用如是电子汇款则还需提供相关汇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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