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强市”,依据“省科技创新40条”政策、《江苏省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根据省科技厅要求和2017年度省级以上科级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结果,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予以奖补。现将奖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6月25日至6月2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异议的,均可向监督部门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11—80822823
附件: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拟奖补方案.doc
28365365.com 镇江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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